[办公室]办理企业邀请外国人员来鄂审批业务流程(2019)
办理企业邀请外国人员来鄂审批业务流程
一、办事依据
《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办法(试行)》(外发〔2018〕16号)、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委外办〔2018〕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审签单位和程序
(一)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或原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外国企业驻鄂代表机构(商务目的)邀请特定国家国籍人员来华申请《邀请核实单》由我厅受理。我厅受理后,审核相关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核无误后出具电子版《邀请核实单》。
(二)省内单位、个人邀请特定国家国籍人员来华申请《邀请核实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辖区对应的核实主体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下列材料请按该顺序依次装订,应做到真实、完整、规范、清晰。对于报批材料缺漏、格式不规范、复印件或公章等不清晰影响识别等情况,将不予以受理。
1. 企业材料
(1)《企业邀请外国人员来鄂报批表》原件(附件1);
(2)保证书原件(附件2);
(3)企业邀请函原件(附件3);
(4)邀请单位正常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资企业注册证明、企业提交申请日期前三个月内的税务机关纳税记录和海关报关单或委托第三方出口凭证)复印件;
(5)邀请单位与受邀人(或其任职单位)存在业务关系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进出口单据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被邀请人材料
(1)护照复印件(如有历史往返中国签证页一并附上);
(2)疫情较严重地区来华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 上述纸质版材料单页扫描件(jpeg图片格式,图片应按上述清单排序命名。如“1-企业邀请外国来华人员报批表”、“2-保证书”、“3-企业邀请函”、“4-公司正常从事经营活动证明相关证明文件”、“5-公司与受邀人(或其任职单位)存在业务关系相关证明材料”、“6-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7-被邀请人历史来华签证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8-被邀请人健康证明(如非疫情严重地区可不提供)”;
单张图片大小请勿超过1m,否则视为无效;如同时申报的材料是分别发往不同的使馆的,以使馆名称分别建立文件夹存放扫描件;
2.企业邀请函的电子版;
3.电子版材料应在纸质版材料送达后最晚2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电子邮箱(waiyao@hbdofcom.gov.cn)内,邮件须以企业名称为邮件主题。
四、其他事项
(一)即日起,我厅仅受理由经办员本人送达的申报材料,不再接收邮寄材料和由第三方送达的申请。企业申报时需如实填报办公地址、进出口情况、304am永利集团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备我厅日后不定期实地走访检查。
(二)按流程办理完毕后,我厅专办员将联系企业经办人发放电子版《邀请核实单》,企业可自行打印盖公章后提交相应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
(三)我厅专办员将通过检查材料、现场询问,以及在海关统计数据库、“天眼查”、“信用中国”等平台中查验企业相关信息等方式,现场核实企业提交申请的真实性,如材料不齐或真实性存疑,我厅将对该申请不予受理。
(四)企业务必确保《邀请核实单》的使用与申请说明完全一致,如查证存在信息不实或其它违法行为,则该企业及法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其申报材料不再受理,相关信息将向省外事、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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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湖北省商务厅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 :徐 琛、李 恩
电 话 :027-85798775 85774233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0楼1009室
电子邮箱:waiyao@hbdofcom.gov.cn
qq群:169142434(湖北企业邀请外国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