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选登】请求协调境外务工工资
2024-03-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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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
主要诉求:请求协调境外务工工资
主要事实:2022年4月底,诉求人经介绍,到中建三局印尼维达贝华飞镊钴项目做项目负责人,负责华晟分包工程员工永久宿舍楼6号7号楼施工管理,2023年3月施工结束。期间分包公司未发放其工资。现请求省商务厅协调中建三局先行支付工资。
主要理由:总包公司可以依法先行垫付工资
处室意见:2月28日,我处收到该件后立即联系信访件所涉及工程总承包公司中建三局,要求其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予以相应处理处置。3月1曰,中建三局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反馈投诉人为中建三局印尼华飞项目分包商华晟公司的劳务分包,该纠纷属于其与华晟公司内部经济纠纷。中建三局已与投诉人电话沟通,核实其诉求。三局表示已经预留华晟公司部分款项,待其与投诉人纠纷彻底解决后立即支付;或投诉人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认定其为三局劳务工人,三局将按规定先行垫付其工资。
建议该劳务人员积极配合参与三方协调,如有必要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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